成吉思汗时实行土葬,不树不封。经过历史演变,在清代及近代,青海蒙古族实行天葬、火葬和土葬。
天葬是主要的丧葬方式,也是最高的葬式。人死后,其亲属带上死者生前的最好衣物(绸缎面皮袄、衣裤或绸缎布匹等)、喜吃食物和茯茶,并把死者生前所乘马匹梳整一番,备好鞍辔,去寺院报丧。意谓亡魂“去上天报到”,行动不得怠慢。“送魂人”到寺院说明情况,给主事喇嘛报上死者属相、生辰及亡日的情况,请派喇嘛念经超度(在寺院念经超度,要支付一定费用,请到家里念经超度,负责其食宿并支付一定费用)和求得送葬时问。同时将所带物品和马呈交主事喇嘛,意为请转交死者。这些活动应在七天内完成。
送葬之前,请几位操持尸体之人,而亲友则不请自到,将尸体捆成“S”形,再用白布缠裹。送葬日,将尸体装入一条大口袋或用死者生前所穿大皮袍裹住,用骆驼、马或牛驮到天葬场,天葬场一般在离居住点很远的荒山旷野。到达后,煨燥、念经,而后挖个小坑,把死者生前喜吃食物、茶叶放入坑内,还要放入八件宝物(如金、银、铜、铁、玉等),将坑埋平。坑上放几块白石头,将尸体脱去白布,放在上面,使左手曲屈扰于头下,头部枕在埋物件正上,形状颇似睡佛模样。尸体卧式,男女有别。放石头是告诉人们:此处安葬过死人,若再安葬,请选别处。尸体如上述摆放停当(如系长者,送葬人向尸体磕三个头),人们头也不回地各自上马返回,让野兽和鹰鹃吃掉尸体。须注意的,送葬的人必须是单数(包括死者),如三、五、七人,留下死者后返回者正好是双数。返回路上将裹尸用布、口袋、皮袄等烧掉。在葬后第七天,去天葬场看视,如尸体被动过(即被野兽猛禽吃掉),则认为死者已经升天,吃得越干净越好,被认为死者前世积德,灵魂被佛爷迅速带到极乐世界。如尸体没有被动过,则要换个地方。再过十四天仍然没有被吃,就要烧掉。当然,这种情况比较少见。
火葬 先去寺院报丧,并请喇嘛选定地点和时间。安葬时把尸体捆成盘腿双手合十形状,自布缠裹,外浇酥油,把尸体坐放在木柴上。(有时将木柴堆放在尸体上下四周)。点火后,边烧边浇油边添柴,直到焚为灰烬。骨灰埋葬,有身份者则要修塔存放。
土葬 一般在邻近汉族和农业区的蒙古人中实行,也因地区不同有不同土葬方式。有的是将尸体用白布缠裹后埋入土中,有的则同汉族一样装棺埋葬。另外,因得“脏病”(如能传染的天花、伤寒等)而死者,怕引起传染而土葬,在荒山旷野,将尸体裹自布深埋。服制,有子女对父母、妻子对丈夫服孝四十九天。服孝期在一七、三七、七七日请喇嘛念经超度。家庭富裕者在该四十九天内到寺院点一百盏佛灯(自己带酥油去),烧一百柱香,请喇嘛念一百遍超度经。如是王公贵族,则以“千”为单位进行上述活动。服孝期中,男子不理发修面,女子发辫上系一撮白羊毛,不串门,不穿新衣,不佩饰物,不杀牲,不娱乐,不赴宴会,当年春节不拜亲访友,沉浸在对死者哀思之中。四十九天内佛灯要长明,也有点一百天的。同时,服孝期间,邻舍亲友会拿上礼品前往问候并进行各方面帮助。